史春光,男,汉族,1968年5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负责城市建设、国土开发保护、供热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试点建设指挥部,市建筑工程公司、伊春供热集团。
联系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