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6年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提升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救援能力水平,我市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对象主要为: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
二、测评方式
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主要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专业科目测评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三、测评程序和方法
(一)公共科目测评。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参与测评的队伍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1,网址:https://htgl-llgl.mem.gov.cn/),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
(二)专业科目测评。公共科目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按照附件2~6相关要求,参与专业科目测评。
联系人:林云峰,联系电话:0458-3878908。联系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9号伊春市应急管理局106室。
附件:1.公共科目审核要点
2.专业科目测评考核要点
3.测评工作流程图
4.测评系统的功能与应用
5.现场测评行动方案编写要点
6.测评场地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