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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 2026-08-21 15:38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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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700001783377K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树立政务诚信理念,规范政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承诺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承诺、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对标对表市政府及省住建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盯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核心领域,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健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既定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全面落实住建领域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快速兑现、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与群众办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恪守信用履约践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特许经营等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保障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高效服务便民利企。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事项,严格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切实提升服务质效。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

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本承诺书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伊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全程阳光运行。

六、责任追究失信必究若违反承诺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整改纠正,接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政务诚信严肃性。

监督电话:0458-6119906

投诉举报邮箱:yczjjjg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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