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提升咨询评估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的通知》(2017年)要求,制定了《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doc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