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标注公告(2020年第002号)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经企业申请,现标注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岔林泉店等3户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予以公告。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备案号 |
标注原因 |
标注日期 |
1 |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岔林泉店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联合街铁工委14组2-12-14幢33号 |
黑伊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51号 |
企业申请 |
2020年11月18日 |
2 |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青店 |
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利民小区15号楼3-101号商服 |
黑伊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64号 |
企业申请 |
2020年11月18日 |
3 |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林健康店 |
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莲花景苑3期34号楼1厅 |
黑伊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258号 |
企业申请 |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