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

伊春市民政局以“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 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发布日期:2022-06-20 来源: 伊春市民政局

为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养老服务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伊春市以部门综合监管为切入点,以“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认真分解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市直部门优化协同高效运行,高质量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落细。

充分发挥“把方向”作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专班,各县(市)区参照市级专班全部成立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专班,建立联络员队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自2022年3月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专班成立以来,召开视频调度会2次,有效推进了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助推器”作用,健全工作推进体系。打破过去的条块分割,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绘制全市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点位图,建立监管清单,将监管责任细化到部门、到基层、到具体责任人。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定期联合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系统推进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工作的落实,建立起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共同监管和服务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2次,发现问题 35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落实绩效考核体系。将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纳入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考核中,以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建立涵盖主要职责履行到位、疫情防控、安全运营监管等为目标的监管机制,对内主要监管各部门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情况;部门职责作用发挥情况;执法职责履行情况等。对外主要监管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全运营情况。对诚实守信、高水平服务的机构情况,减少检查的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发挥工作评价、导向、激励、约束作用。

充分发挥“警示灯”作用,构建督导问责体系。对养老服务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综合监管,对标综合监管清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基层主体责任。目前,已下发工作提示函8个,涉及问题15个,均由属地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并由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整改结果,形成工作闭环管理。对因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导致养老机构存在风险隐患的,对其进行约谈。对批评教育后仍不整改导致养老机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启动问责。以督导问责倒逼综合监管责任落实落靠,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