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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日期: 2026-08-20 13:4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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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树立政务诚信理念,规范政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增强政府公信力,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承诺履职尽责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守信践诺要求,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强化依法行政,健全保障机制。

恪守信用履约践诺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信守合同,严格履约践诺。

高效服务便民利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质效。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凡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要件齐备,符合办理程序的,正式受理后,保证在承诺时限办结。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本承诺书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伊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全程阳光运行。

、责任追究失信必究若违反承诺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整改纠正,接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政务诚信严肃性。

监督电话:0458-3906269

投诉举报邮箱:zrzyj_207@163.com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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