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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日期: 2026-05-09 17:0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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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2026〕1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伊春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完成局部优化方案,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优化内容,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

二、局部优化方案获取方式

伊春市局部优化方案见附件。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来信来函请注明伊春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建议字样。

1.邮寄地址: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2.电子邮箱地址:ycszrzyjghk@126.com

3.联系人:时胜伟

20060509伊春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