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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

日期: 2025-11-10 09:40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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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伊春市财政局对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伊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伊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完成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保障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稳步推进,为基层培养储备青年人才,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2024年度,按照文件规定下达到伊春市本级“三支一扶”补助资金83.7万元,为2023年招募人员第二个服务年度、2024年招募人员第一个服务年度的工作生活补贴,已全部分解下达。

三、项目下达资金、分解预算、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情况

(一)中央和省下达专项资金情况

2024年度下达到伊春市本级“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共两笔,分别为:1.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33号)文件提前下达伊春市本级“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共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2.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366号)文件下达伊春市本级“三支一扶”补助资金3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8万元,省级资金1.9万元),为黑财指(社)〔2024〕33号文件提前下达资金52万元的补充部分。

(二)市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严格对照上级文件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及补贴标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万元、对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结合市本级“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年度分布,将83.7万元补助资金全额分解至对应发放环节,按月足额发放,确保资金精准匹配人员补贴需求。

(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情况

2024年度市本级“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由中央及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省级资金0.2万元)标准的补助,其余部分从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从项目整体推进看,各环节执行规范、进度有序:

(一)资金执行补助资金83.7万元到位率100%,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足额拨付,截至2024年底已全额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二)人员招募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年度招募工作,经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岗位调剂、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程序,最终确定21人到岗;

(三)培训开展完成新招募21人岗前培训,同步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参与省级要求的能力提升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基层服务能力。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全年财政预算金额83.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83.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投入与使用完全匹配。设定分值10分,再评得分10分。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分配科学性:严格依据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三支一扶”资金管理办法,按人员服务年度与补贴标准分配资金,无超范围、超标准分配情况。设定分值1分,再评得分1分。

2. 下达及时性:在收到省级资金文件后,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内完成市内分解下达,无资金滞留。设定分值1分,再评得分1分。

3.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无违规支付等情况。设定分值2分,再评得分2分。

4.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使用规范。设定分值2分,再评得分2分。

5. 执行准确性:实际支出金额按照上级下达金额执行。无多支、少支偏差。设定分值1分,再评得分1分。

6.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准确。同步明确绩效目标,按要求开展过程绩效管理,管理流程完整。设定分值2分,再评得分2分。

7.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足额保障省级补助资金支出,全面履行本级资金管理与补贴发放责任。设定分值1分,再评得分1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4年度市本级计划招募26人,其中伊美区10人,金林区10人,乌翠区6人。最终到岗报到21人。“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80.77%(指标值≥95%),设定分值4分,再评得分3.5分;新招募人员岗前培训完成率100%(指标值100%),设定分值4分,再评得分4分;2024年度我市市本级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1名(伊美区8人、乌翠区5人、金林区8人),现伊美区离岗2人,金林区离岗3人,上年度人员流失率23.81%(指标值≤20%),设定分值4分,再评得分3.5分;本年度市本级服务期满人员共9人,其中8人实现就业,1人处于备考状态,当年度服务期满人员就业率88.89%(指标值≥90%),设定分值4分,再评得分3.5分。

(2)时效指标: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指标值8月底前),设定分值3分,再评得分3分;8月底前完成新招募人员岗前培训(指标值8月底前),设定分值3分,再评得分3分;补贴发放到位率100%(指标值100%),设定分值3分,再评得分3分;预算编制到项目率100%(指标值100%),设定分值3分,再评得分3分;一季度至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分别达25%、50%、75%、100%(均达标),每项3分共12分,再评得分12分。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本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数为历年之最,充分的体现了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引领推动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指标值作用显著),设定分值10分,再评得分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2024年度我市服务期满人员共37人,其中22人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就业,选择在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基层就业,为基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用显著(指标值作用较显著),设定分值10分,再评得分10分;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作用显著(指标值作用较显著),设定分值10分,再评得分10分。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本地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政策知晓度100%(指标值≥80%),设定分值5分,再评得分5分;“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100%(指标值≥90%),设定分值5分,再评得分5分。

六、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招募计划完成率未达标:2024年度我市“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80.77%。年度计划招募26人(伊美区10人,金林区10人,乌翠区6人),实际到岗21人。

2. 服务期满人员就业率未达标:2024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率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88.89%。9名服务期满人员中8人留在伊春市事业单位工作,1人目前备考机关事业单位。

3.上年度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流失率未达标:2024年度我市市本级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1名(伊美区8人、乌翠区5人、金林区8人),现伊美区离岗2人,金林区离岗3人,上年度人员流失率23.81%。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1. 优化招募策略:结合基层实际需求调整岗位设置,合理规划设置招募岗位,避免出现扎堆报考的情况,增加录取机会,提升招募计划完成率。

2.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三支一扶”人员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为后续就业引导工作奠定基础;

3.引导拓宽渠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就业,帮助毕业生打破就业路径局限,缓解基层人才供给不足问题;

4.聚焦目标提升:着力提高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的就业率,切实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七、绩效再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再评价结果可以优化2025年度“三支一扶”项目,将资金管理中及时拨付、规范使用等优势做法固化为标准化流程,同时聚焦招募、就业环节的现存问题推进整改,切实提升项目整体实施质效。

八、绩效再评价结论

2024年度伊春市本级“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补助资金整体实施规范,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补助资金管理严格、使用高效,全额保障了补贴发放,高质量完成了人员招募、培训等核心任务,在服务基层、输送人才方面成效显著,仅三项产出指标存在小幅偏差。综合考量项目合规性、成效性与改进空间,本项目再评价得分98.5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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