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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伊春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8-29 16:14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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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有商业银行伊春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伊春市分行,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哈尔滨银行伊春分行,伊春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铁力、嘉荫农村商业银行: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工作部署,向广大农村地区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按照全省统一决策,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制定《伊春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伊春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创建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伊春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黑政发〔2023〕15号)《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若干措施》(黑银发〔2023〕23)有关政策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工作部署,凝聚人民银行、银行机构以及村级基层组织工作合力,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建设,助力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205个行政村乡村林场“双振兴”金融服务站全覆盖。推动全市涉农市场主体融资覆盖面、涉农融资便利度、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农村现金服务和反假货币水平、农村金融素养等普惠金融进乡村取得新成效,实现农民群众在村即享“信贷+”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二、建站原则

(一)普惠公益原则。建设金融服务站应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由银行机构、村支两委等共同参与建设,原则上不增加村民负担,参与建设管理的人员不领取固定报酬,服务站面向全体村民提供金融服务。

(二)融合共建原则。 坚持“党建+金融”融合共建,以党建引领推动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坚持服务功能融合共建,在村屯内信贷服务较为成熟的银行为主办银行,负责在相应行政村建设金融服务站,为农户提供评级授信、信贷撮合、支付结算、反假货币宣传等综合金融服务。其他银行可参与共同建设,补充提供主办银行暂不能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务实管用原则。结合行政村实际情况,加强对金融服务站的软硬件设施配备和日常管理,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农户以及村级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务实、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站实现可持续运营。

三、建站标准

()悬挂一块醒目标识强化与政府部门、村委会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农业银行“惠农通”服务点、建设银行“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如有),选取村委会和村广场及村屯中现有场所条件较好、信用状况优良、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的供销社、生资商店等地点,悬挂“金融服务站”等标识,方便农户办理业务。全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目录及对应需要建站的银行机构见附件。

(二)配备一个专营团队由主办银行选派专职客户经理负责服务站定期维护和运营,同时负责对站内经营者的基本服务操作、基础金融知识等开展培训,并通过实地走访、预留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农户建立沟通渠道,便利农户获得金融服务。

(三)张贴一份业务宣讲图在金融服务站内张贴业务办理流程图,包括服务站具体功能、服务项目、联系方式等。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APP等转账汇款、代理缴费、贷款办理等业务的操作说明,信贷产品介绍、政策宣传手册和展板等,在较少的投入下完善金融服务功能。

(四)填报一份业务台账主办银行应建立详实的业务办理台账,登记服务站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情况,全面真实反映工作成果,收集农户业务办理情况及意见建议。

四、实现功能

(一)信用信息建档。发挥服务站贴近农户优势,为银行开通预约登记渠道提供便利。在春耕、秋收等农村集中用款期,支持有贷款需求的主体在服务站预约登记,银行工作人员根据预约入户采集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信息数据,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开展信用评级,为获得贷款提供数据支持。

(二)信贷融资服务。支持银行在服务站应用新技术设备,推进移动终端入户办贷、手机银行网上办贷、服务站内扫码办贷等模式,努力实现农户获贷不出村。开通电话直通业务,实现农户直连业务经理,缩短办贷沟通链条。支持银行以服务站为前置点,开展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三)延伸金融服务触角。提供现金存取款服务,支持各类转账汇款业务,涵盖同行、跨行转账,代收代付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社保医保费用等。受理银行卡基础服务,协助村民进行账户信息查询、明细打印,方便其掌握资金收支情况,帮助村民使用手机银行进行线上转账、查询余额或明细、购买理财产品、申请贷款等操作,推广二维码支付。

(四)金融知识普及。在服务站设置宣传展板,集中摆放各银行信贷产品、理财产品和惠民政策手册,到访农户可随时掌握各银行产品情况,实现“货比三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时点,开展常态化信贷产品、支付结算、反洗钱、国债等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升农村居民支付体验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村地区懂金融、用金融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是银行机构践行“金融为民”工作理念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中央和省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银行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统筹开展建站工作,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二)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各银行机构要对照信贷融资服务、农村金融教育、金融法律服务、反假货币、国债下乡等服务内容,确定专职客户经理负责日常对接、上门常规服务工作。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凝聚工作合力,争创示范站,打造综合金融服务站的典型样板。

     (三)增强管理,防范未然。 各银行机构要注重日常巡检,加强与综合金融服务站所在村屯村长、场所经营者或负责人的沟通协调,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服务站诱骗农户办理非法金融业务损害农户利益。

(四)及时总结,加强推介。各银行机构要按季上报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有益经验做好,推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高金融综合服务站的知晓度、使用度和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