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营商局,各银行机构: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制度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据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伊春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
关于建立健全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
制度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切实解决企业“首贷难”问题,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建立健全解决企业“首贷难”制度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并动态更新无贷户名单库、线下开设首贷专区、创新预授信首贷融资模式等举措,力争实现新增首贷户数量显著增长,首贷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融资效率大幅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和可得性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并动态更新无贷户名单库
1.数据收集与比对:通过“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收集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定期与银行机构已贷户开展数据比对,筛选出无贷户名单。(责任单位: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2.名单库建设与推送:建立无贷户名单库,按照行业、地区等维度进行分类管理,并实时更新。通过政务办公系统、金融专网等渠道,将名单库推送至银行机构,方便银行开展精准融资对接。(责任单位: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3.持续更新与跟踪:按照“存量+新增”原则,每月对无贷户名单库进行更新,及时纳入新注册企业和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银行机构对名单库中的企业开展融资对接后,及时反馈对接结果,对有贷款意向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二)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
1.设立线下首贷服务专区:在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首贷专区,整合各类金融机构的特色首贷金融产品,统一展示产品信息、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工作日期间各银行机构轮派专业人员赴窗口对来访客户的咨询进行解答。(责任单位:财政局、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2.“127”首贷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建立“127”首贷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即银行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接收企业贷款申请信息,2个工作日内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反馈初步意向,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并给予明确答复。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发放贷款。(责任单位: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3.线上融资渠道推广:银行机构推出线上首贷融资专属产品,通过伊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建立通道二维码,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网点、企业园区等场所广泛张贴。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一键申请贷款,实现贷款申请的便捷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营商局、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三)创新预授信首贷融资模式
1.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机制:加强银行机构与市场监管、税务、文旅、科技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企业各类信用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联合建立首贷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评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伊春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
2.预授信与无感授信:银行机构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库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预授信和无感授信,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条件。企业在有融资需求时,无需再进行繁琐的贷款申请手续,可直接获得贷款,做到“应授尽授”。(责任单位:伊春金融监管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的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确保解决企业“首贷难”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督促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解决企业“首贷难”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企业的金融素养和融资能力,引导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解决融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