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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 构建矩阵式 工作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5-09-17 15:45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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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有商业银行伊春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伊春市分行,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哈尔滨银行伊春分行,伊春农村商业银行,黑龙江铁力、嘉荫农村商业银行:

为推动全市绿色金融做深做实,与各行工作实际相结合探索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工作举措,从点到面切实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提高绿色金融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质效,特制定《关于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构建矩阵式工作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关于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构建矩阵式工作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

                                  2025917 日  


附件

                  关于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

                   构建矩阵式工作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推动各银行机构升级绿色金融工作标准体系,在绿色金融工作的特定领域或环节进行定向深耕,并从点到面构建全市绿色金融矩阵式工作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服务,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市“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融资需求,加强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升级级色金融服务标准,聚焦绿色金融服务各个环节,定向深耕、强化提升,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思路。各银行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情况,按照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的思路,选择绿色金融工作的特定环节,强化制度建设,推出具有先进性、针对性的绿色金融服务标准。围绕绿色金融服务标准,研究谋划具体工作举措,将绿色金融服务标准逐步落地,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绿色产业发展融资需求。

    (三)工作目标。930日前,各银行机构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完成自行选定的领域相关绿色金融服务标准的制定,推出若干针对性措施。1015日前,各银行机构结合制定的相关制度或工作标准,推动绿色金融增量措施落地实施。1115日前,初步形成一定成效,开展总结评估,并向人民银行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主要方向

各银行机构可以结合以下方向制定针对性工作规范,研究拓展绿色金融工作标准内涵和外延;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其他合适领域制定绿色金融工作标准;还可以围绕全市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融资的实际需要,聚焦某些特定环节,制定绿色金融工作标准。通过制度的完善和标准的丰富推动绿色金融在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充分体现重要性、差异性和倾斜性。

(一)组织领导。围绕如何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或计划,如何确立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如何监督评估绿色金融发展状况等方面制定工作规范,推动银行机构内部绿色金融组织领导标准化。

(二)组织架构。围绕如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架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特色分支机构、成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设置绿色金融专岗专职等探索工作规范,建立绿色金融业务从“分散化”过渡到“专业化”工作标准。

(三)激励考核。围绕责任主体、指标体系、激励手段、约束规则、周期管理等方面探索如何强化绿色金融考核评价的工作规范,明确“谁来扛指标”,量化“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研究薪酬激励、资源倾斜以及职业发展激励等激励性措施,探索约束与问责机制,推动政策导向与行为激励实现有机结合。

(四)走访对接。围绕客户画像精准化、方案准备定制化、行程规划规范化、成果转化及时化、问题解决协同化以及关系维护常态化等方面探索绿色金融走访对接的工作规范,推动绿色金融银企对接工作的前期准备、现场沟通、后续跟进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五)尽职调查。围绕调查主体、流程标准、内容维度、风险评估、资料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探索绿色信贷尽职调查的工作规范,推动根据客户及其项目所处行业、区域特点,明确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尽职调查,确保调查过程合规、结果真实可靠。

(六)流程优化。围绕绿色金融服务流程建设探索工作规范,研究简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流程,设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绿色金融解决方案,并加强绿色金融业务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七)服务强化。围绕绿色金融客户服务环节探索相应工作规范,健全绿色金融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绿色金融服务,包括融资咨询、项目评估、风险管理等,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开展绿色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和融资。

(八)风险控制。围绕绿色金融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预警探索相应工作规范,摸索差异化的绿色金融风险管控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绿色项目和客户,采取相应的风险缓释手段,加强对绿色项目的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九)贷后管理。对有潜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健全客户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在客户发生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事件时,督促客户及时采取相关的风险处置措施,并就该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进行报告。

(十)信息披露。围绕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探索相应工作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包括绿色信贷余额、绿色债券发行情况、环境信息,健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内容、方式和频率,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强化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构建矩阵式工作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请各银行机构于20日前确定此项工作联系人,并将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送至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工作邮箱。

(二)形式内容要求。各银行机构围绕绿色金融某一领域制定的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方面内容: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的工作规范统一命名为《**银行机构××工作规范》,其中“**”为银行机构名称,“××”为绿色金融某个具体领域。各银行机构制定的《**银行机构××工作规范》加盖公章于930 日前报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备案。

(三)提升工作效能。各银行机构要围绕制定《**银行机构××工作规范》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工作效能。针对工作规范一些潜在的具体领域,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将下发工作指引,供各银行机构作为工作参考。各银行机构要及时评估此项工作效果,于1115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

联系人:王利维;联系方式:0458—3879383;邮箱地址:38700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