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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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文字号:
伊政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时  效:
现行有效
名  称: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26 13:47来源:市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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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现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责任领导:李立新、刘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实际利用内资增长10%以上。(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一)坚持严保护与促转化协同发力,加快释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效应

9.深入实施《伊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对标对表建设指标,完善提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体系”,持续保证36项创建指标常态化达标,支持铁力市、嘉荫县、汤旺县、南岔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以美丽伊春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全国生态日”、“伊春生态日”系列活动为牵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领导:李立新、史春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扎实开展“绿盾2024”行动。(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深化“林长+河湖长+田长”联动机制,打造林长制北方区域伊春样板,守护好小兴安岭原生态风貌。(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加快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5.不断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力争实现连续21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森防指办〕;责任单位: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及各林业局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6.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年度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7.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8.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9.全面淘汰市级建成区35蒸吨以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0.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1.强化涉水企业和国考断面监管。(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2.抓好水源地水质监测,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5.落实2198.6亩耕地安全利用与管控措施。(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6.推进菌包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7.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8.争取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29.持续深化厅(局、院)市共建。(责任领导:史春光、刘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0.加快全市生态资源资产盘点评估,动态管理资源转化项目库,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抵押信贷融资规模,推动伊春森工集团、铁力市、嘉荫县、金林区生态价值转化项目快速落地。(责任领导:李立新、杨新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1.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2.加快“森林碳汇城市”建设,依托伊春森工集团与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做大“碳汇经济”,抢占碳汇市场,抓好溪水林场、友好中心林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碳汇试点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刘今、杨公伟;牵头单位:市林草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3.深化绿色金融综合评价试点,推动“碳中和”试点银行建设。(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局,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二)坚持强基固本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加快推动“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

34.聚力打造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坚持锻长板与补短板相结合,打好巩固提升“组合拳”,推动生态旅游业提质升级,力争旅游人次和收入分别实现20%以上增长。(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5.紧扣新的旅游市场消费需求,实施产品业态提升行动,打造森林康养、避暑旅居、五花山色、赏冰乐雪等彰显伊春IP、极具伊春特色的旅游产品。(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6.放大“林都号”旅游列车品牌效应,探索发展低空飞行新业态。(责任领导:李立新、杨公伟;牵头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7.依托汤旺河林海奇石、五营森林公园、溪水公园、九峰山养心谷等核心景区,培育极具吸引力、影响力、支撑力的精品线路。(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8.举办森林魔幻音乐节、森林露营大会、森林啤酒节等大型文旅活动,进一步丰富有效供给,打造“人和心,总有一个在伊春”的更新更优旅游体验。(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39.推进重点景区停车场、标识牌、栈道、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6座。(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0.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平台建设,设计推出伊春旅游攻略、旅游导引,全面推行电子售票服务,改造提升景区电子闸机验票系统。(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1.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树立“旅游+”、“+旅游”理念,新建10个自驾车房车露营地、100家特色精品民宿,丰富美食一条街、步行街和夜市特色餐饮服务。(责任领导:杨新臣、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2.开通8条旅游公交专线,发展汽车租赁业务。(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3.制定完善接待服务行业标准,开展常态化星级评比,设立旅游服务热线,加强住宿餐饮市场监管,完善投诉机制,全面提升“旅游诚信市”内涵。(责任领导:杨新臣、赵立涛、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4.加强旅行社和景区、域内和域外、线上和线下联动,鼓励旅游企业组织包机、包列、互动互游等方式“引客入伊”,开展全民、立体、多元化、持续性的宣传推介,不断提高“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影响力。(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5.做实做强大食物观先行地。(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6.深入挖掘“森林四库”,叫响“森林生态食品之都”,力争森林食品产业产值增长10%以上。(责任领导:赵立涛、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7.推进红松籽、蓝莓、食用菌、山野菜等特色产业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力争全市红松等人工坚果林达到29.5万亩、蓝莓等小浆果达到3万亩、老山芹等山野菜达到8万亩、黑木耳等食用菌达到2.8亿袋。(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8.推动建设森林食品加工园区,支持鑫旺、忠芝、伊林集团等65户森林食品关联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高果仁、果酒、饮料等5个核心产品加工能力,让“好资源”转化成“好产品”。(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伊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49.持续提高“伊春蓝莓”、“伊春黑木耳”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推动更多产品进入“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品牌名录。(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0.做大伊春桦树汁品牌,推动建立行业标准,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抓好冷链仓储、生产集散等项目建设,加速产品研发,力争桦树汁产值实现倍增。(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1.加快“森林大厨房”品牌传播,在一线城市布局铺设体验店,丰富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让最绿最优最香最安全的森林食品走向全国。(责任领导:李立新、杨公伟;牵头单位: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2.建设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先行示范区。用足用好北药资源,拓展延伸产业链,筑造产业集群,力争中医药产业产值增长8%以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卫健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中医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3.突出增数量、提质量、保品质,用好省中药材种苗基地建设资金,重点抓好7个良种繁育基地、5个野生药材抚育基地和6个GAP精品种植基地建设。(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4.抓好刺五加良种繁育及设施栽培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打造全国最大的刺五加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全市中药材种植抚育面积达到82万亩。(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5.聚焦补齐就地加工短板,鼓励支持林宝、金北药等药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高趁鲜切制、产地加工、功能物质萃取等生产能力,力争全市GMP认证药企达到13家。(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6.创建中国刺五加产业协同创新平台。(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7.主打刺五加、芩暴红等系列产品,不断提高中医药产业附加值。(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8.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创新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和金融产品,加快推进国家级中药材物流基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数字产业平台建设运营。(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金融服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59.用好用活“和顺堂”中医馆、九峰山养心谷等载体,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景区。(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0.争办第六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提高中医药产业影响力。(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北药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1.支持建龙西钢数智化工厂建设。(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金林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2.支持鹿鸣矿业生产管控智能化,并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责任领导:赵立涛、史春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铁力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3.鼓励恒巍、嘉实等11户小木制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全国小木制品生产基地。(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4.以美江、永达为牵动,做大北沉香、木拼画等木艺产业。(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5.引导光明集团、森源木业等家具制造企业,创新产品,拓展市场,放大“中国木艺之乡”品牌影响力。(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6.积极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5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7.深入开发利用风电资源,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多功能互补发展,推动电力输送通道建设,重点抓好五星抽水蓄能电站、铁力年丰风电、赫普能源嘉荫风电、嘉荫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东线铁力支线等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乌翠区政府、铁力市政府、嘉荫县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8.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31+3+7”三类场景实现通信信号全覆盖,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69.强化生物技术在森林食品、特色种养、中医药、苗木繁育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完成生物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物经济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生物经济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0.抓好小兴安岭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加快释放生物经济“裂变效应”,产值力争实现10亿元以上。(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1.充分挖掘森林冰雪元素,推动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装备、冰雪研学、冰雪文化融合发展。(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2.以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为牵动,持续办好中国冰壶联赛、全国滑雪定向挑战赛、上合组织雪地足球选拔赛等体育赛事。(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3.务实推动与万达集团度假区项目合作。(责任领导:李立新、杨新臣、杨公伟;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4.将“中国伊春森林冰雪欢乐季”办出特色、办出影响力,加快打造冰雪经济新高地。(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5.围绕设计产业化、产业设计化,重点培育铁力酒章文创园等4个创意园区、森工鼎红品牌设计中心等6个文创中心,不断壮大创意设计产业市场主体,围绕生态旅游、森林食品、木艺加工等领域赋能应用,形成伊春创意设计特色风格,力争创意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6.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企业、种养大户主动性,瞄准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全年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5项以上、净增高新企业2户。(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7.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路演推介对接活动,组织校企、院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力争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项以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78.积极与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南大学、省林科院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前沿接轨,为产业配套,释放科技创新增量器效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三)坚持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协同发力,加快培育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

79.紧紧抓住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机遇,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前瞻性谋划,大力度争取,形成“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力争全年新开工省市级重点项目9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12个、2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0.围绕“1234”生态产业体系,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制定投资机会清单、目标企业清单,开展多元招商,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1.力争全年新引进超亿元项目10个以上。(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2.成立重大项目建设专班,深入落实“1+1+1”包保、“六个督促”、首席服务员等机制,强化用地、用能、用工等全周期、全过程、全要素保障,紧盯“四率”目标,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3.重点推进建龙西钢带式焙烧机等30个产业项目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4.推动哈伊高铁、鹤伊高速伊春段、铁科高速铁力段、小白河水库等30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四)坚持农林一体与城乡融合协同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林场“双振兴”

85.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林场新画卷。(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6.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农则农、宜游则游,“一乡一业”、“一村(场)一品”,找准切入点,做好“土特产”文章。(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7.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强黑土地保护,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145万亩,力争粮食产量达到80万吨以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8.推进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生猪规模养殖场达到44个,湖羊养殖基地达到18个,林蛙规模养殖户达到1370户以上,冷水鱼养殖面积达到1.2万亩以上。(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89.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个,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到55.2万亩。(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0.加快发展乡村特色民宿产业。(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1.深入实施“660600”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乡村林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2.突出特色民宿产业牵动,围绕创建全省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先行示范区,重点抓好10个试点村(场)民宿改造建设,尽快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收入,解决旅游业一床难求、一桌难订的问题。(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3.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总抓手,对标对表省对生态县、综合县考核办法,锻长板补短板,强化考核,推动晋位。注重地企合作,培育支柱产业,实现资源共享、产业共创、一体发展。(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4.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五)坚持深化改革与融入双循环协同发力,加快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95.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抓好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制度体系建设,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营机制。(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国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6.推进落实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任务,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紫丁香计划”,推进有条件企业上市。(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8.深入实施新时代沿边开放开发专项行动,抓好与比罗比詹市合作交流框架协议落实,全力推动嘉荫口岸复关。(责任领导:杨新臣、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嘉荫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99.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嘉荫县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0.拓展对俄农业、文旅、能源等领域合作。(责任领导:李立新、杨新臣、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1.健全与广东茂名常态化互联机制,强化结对县区精准对接,办好“网上年货节”、“商超互进”等活动,深化旅游客源互推、电商平台共享、产业合作互补、人才交流互动,推进新一轮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打造区域合作发展示范。(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六)坚持抓服务与抓创新协同发力,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0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3.升级改造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中心,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政务服务体系,拓展数字政府应用,提升便企利民水平。(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4.落实省市振兴发展民营经济若干意见,深化政策服务专员制度,建立惠企政策清单、兑现标准,畅通政策到企“直通车”。(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5.落实“政商直通车”、“政商沙龙”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包联服务,提高现场服务率、问题办结率和包联企业满意度。(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6.对照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落实月调度、季督导、年考评工作机制,借鉴先进经验,推进制度创新,强化以评促优,推动19个专班工作各项指标在全省争先晋位,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责任领导:赵立涛;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七)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协同发力,加快建设平安伊春

10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0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紧围绕燃气、房屋建筑、道路交通、消防、文化旅游、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每季度开展一次坚持问题导向、问责导向的县际交叉互检。(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12月末)

109.从严落实“把隐患当成事故、安全生产专家库共享、责任倒查、一票否决”等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最严最实最狠的硬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0.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完善债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完成年度化解任务,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伊春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1.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常态化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伊春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2.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责任领导:周世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3.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领导:周世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4.争创“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八)坚持抓保障与促提升协同发力,加快建设幸福伊春

115.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实施“促就业六大计划”、“十项攻坚行动”,发挥“伊春就业超市”、“就业推荐官”作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下,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伊春职业学院、伊春技师学院,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责任领导:刘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7.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动低保指导标准实现“十八连增”。(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8.加快助老餐厅、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建设。(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19.落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0.发挥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作用,提升医保服务水平。(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1.强化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高铁片区。(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2.持续提升供热、供水、排水等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3.抓好14个老旧小区改造。(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部。(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伊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5.加快伊春垃圾发电厂改造建设。(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伊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6.新增燃气开栓800户。(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7.全面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责任领导:史春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伊美区政府、乌翠区政府、友好区政府、金林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8.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29.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巩固“双减”成效。(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0.扩大普惠型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1.开展新优质学校建设,实施义务教育“5+N”强校工程,争创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示范区。(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2.加快建设“健康伊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完成4个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和3个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责任领导:方春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3.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入实施《伊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妇儿工委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建设城市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提升群众身边体育设施建设水平。(责任领导:杨新臣;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九)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35.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真正把政治忠诚诠释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工作成效中。(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6.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责任领导:周世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7.推进政务公开,确保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责任领导:韩殿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8.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责任领导:周世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39.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0.紧紧围绕省市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提升年”活动部署,坚持“一线工作法”,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能力。(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1.充分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确保定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2.认真履行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3.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责任领导:董文琴;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144.严格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清廉型政府。(责任领导:李立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末)

三、有关要求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推进工作落实落细落靠。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四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发扬实干精神,增强担当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是及时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六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列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督查事项,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七要按时反馈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将推进落实情况按市政府督查室要求及时上报。联系人:李丹、刘娟,联系电话:3877007、3878322。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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