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监复〔2024〕1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玮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新保黑字〔2024〕5号)收悉。经审查,张玮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2024年2月5日
伊金监复〔2024〕1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玮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新保黑字〔2024〕5号)收悉。经审查,张玮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