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树立政务诚信理念,规范政务行为,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承诺 履职尽责
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医保参保、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经办服务法定职责,坚持依法承诺、公开透明、权责统一。
二、民生实事 落地见效
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严格落实新生儿参保财政补助政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医保报销用药范围;推进医保影像云、医保数据标准化试点建设;深化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落实零星报销“全域办”、慢特病认定“马上办”、两定结算“统一办”、医保支付“无卡办”等便民举措,扎实推进2026年医保领域十大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三、公开透明 接受监督
本承诺书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伊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医保重点民生实事进展、经办服务工作全程阳光运行。
四、责任追究 失信必究
若违反以上承诺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整改纠正,接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政务诚信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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