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树立政务诚信理念、规范政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承诺履职尽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承诺、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基础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扩大免费学前教育范围,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抓好中考改革国家试点,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推进校园建设,改进办学条件,抓好校园绿色食堂建设,取消高中在校生住宿费,提升校园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训计划,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二、惠企利民政策直达
切实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兑现,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快速兑现、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与群众办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恪守信用履约践诺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履约践诺,保障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高效服务便民利企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
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本承诺书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伊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全程阳光运行。
六、责任追究失信必究
若违反承诺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整改纠正,接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政务诚信严肃性。
承诺单位:伊春市教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70000178349XF
承诺作出日期:2026年8月18日
投诉举报电话;0458-3878819
投诉举报邮箱:ycjyjxwjg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