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时  效:
名  称:
关于申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名单的公告

关于申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08:30来源:市教育局访问量:
字体: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教督厅函〔2024〕10号)《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修订)》,在县级自评的基础上,经伊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决定提报金林区、南岔县、嘉荫县申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7日至2025年7月18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伊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电话:0458-3878452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3号

伊春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