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要求,已颁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58-6167038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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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输单位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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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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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期限 |
自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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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2026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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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运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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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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