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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日期: 2026-09-11 14:11 来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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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20269月18日9时至9时10分,我市将组织县级以上城市进行9·18”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届时,户外音响警报器将连续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鸣放3分钟,依次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注意识别警报鸣放信号。

特此通告。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6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