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水平的决策部署,伊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强化消费维权,维护合法权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消费维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途径。秉持热情、耐心、专业的服务态度,认真倾听消费者诉求,细致解答疑问,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三、加强消费指导,倡导理性消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揭露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倡导科学、理性、绿色消费理念,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
四、严格依法履职,坚持公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处理消费纠纷,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树立廉洁奉公、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推进协同共治,凝聚维权合力。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司法、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协作配合,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媒体、社会组织等参与消费维权,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伊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700MB1L372500
承诺作出时间:2026年8月17日
监督电话:0458-6167215
电子邮箱:ycsxfzqybh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