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树立政务诚信理念,规范政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承诺履职尽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承诺、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社会保障能力”重大部署,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人社重点工作,强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惠企利民政策直达
切实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兑现,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快速兑现、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与群众办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恪守信用履约践诺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履约践诺,保障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高效服务便民利企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
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本承诺书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黑龙江伊春)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全程阳光运行。
六、责任追究失信必究
若违反承诺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时整改纠正,接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政务诚信严肃性。
承诺单位: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700001783203A
承诺作出日期:2026年8月18日
投诉举报电话:0458-3878525
投诉举报邮箱:rsjfgkdh@fox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