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实施细则》(黑交发[2023]12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保障补贴政策全年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第一批次预申报补贴资金额度312.2万元,拟于2026年8月5日早8:30分准时投放。
二、补贴资金申请实行预申报制,申请人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进行预申报,预申报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报废更新。
三、预申报流程:
1.预申报信息填报。报废老旧公交车或更换动力电池前,申请人应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在线填报预申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或动力电池购置承诺书。
2.预申报信息确认。提交预申报信息后,需经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预申报获得确认后,应在15日内提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或动力电池购置(或更换)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3.补贴申请。预申报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补贴资金申请等后续事宜,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信息须与预申报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预申报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应在90日内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最终补贴资金发放以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总额控制、精准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特此公告。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