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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 2026-07-20 13:57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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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9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验收,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照国家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应新建污水管网2636公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经核实,仅简单汇总各地数据即上报超额完成任务。督察发现,多个地市任务完成量虚报严重。佳木斯市、大庆市上报完成新建管网231公里和100公里,经核实各自完成仅70多公里;牡丹江市应新建管网495公里,实际完成不到一半。全省县城应新建管网1400公里,实际仅完成451公里。

二、整改目标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效能稳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工作,制定2022至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2025年12月底前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伊春市各县(市)区完成了县级以上建成区排水管网现状排查工作,确定了2022年至2025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计划,并结合管网现状、工期安排等制定合理的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伊春市各县(市)区在2022至2025年期间,有序按计划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全力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更换和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做到“应改尽改”。

(二)主要成效

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有序完成了2022至2025年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质效进一步提升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验收通过,并于20266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720731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