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资大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甘岭污水处理厂):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行为违反了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于2025年10月23日,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环罚[2025]10号),至今你公司都未缴纳罚款,因联系不到你单位人员,无法进行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的现场送达,现决定对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
附件: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伊环催)[2026]2号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3日

北京华资大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甘岭污水处理厂):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22日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行为违反了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于2025年10月23日,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环罚[2025]10号),至今你公司都未缴纳罚款,因联系不到你单位人员,无法进行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的现场送达,现决定对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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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伊环催)[2026]2号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