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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知识产权办事指南

日期: 2024-09-26 18:59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

伊春受理窗口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序号

业务名称

序号

业务名称

1

商标注册申请

13

商标注销申请

2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14

撤回商标注销申请

3

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

15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4

撤回变更名义/地址/

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

16

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5

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

17

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

名称备案

6

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

接收人

18

商标使用许可

提前终止备案

7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19

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

8

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20

马德里国际商标

出具注册证明申请

9

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21

商标更正申请

10

撤回转让移转申请

22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11

商标续展申请

23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12

撤回商标续展申请

24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二、办理流程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携带所需材料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三、商标注册材料

(一)自然人: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图样

5.网上申请确认书

6.如有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人或其它组织: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4.公章

5.网上申请确认书

6.如有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为商标注册业务所需材料,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流程或需办理其它商标业务的,可拨打0458-6136828咨询,也可登录商标窗口邮箱下载相关资料(账号:ycsbywclxz@163.com,密码:Yc123456)。

四、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五、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

450元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45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元

225元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675元(部分开通)

变更费

150元

0元

出据商标证明费

50元

45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商标异议费

500元

450元

撤销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135元

 

六、支付方式及说明

为贯彻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目标,进一步简化商标业务缴费流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各项商标业务均可通过线上缴纳费用,线上领取票据,建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缴费,具体方式如下:

(1)银行汇款缴费

收 款 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银行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特别注意:汇款人汇款时应当在附言中只填写缴费码,并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或汇款人签字)、银行汇款回单邮寄至商标局,寄发邮件邮戳日期视为缴费日期(邮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邮局证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写并邮寄材料的、汇款金额不足的、缴费超期的视为未缴费,所提交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规费)收,联系电话:010-63218500,邮编:100055。

(2)网络缴费

当事人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简易用户)缴费的,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陆缴费用户在线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详细操作步骤请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cnipa.gov.cn)—商标网上申请—简易用户登陆—简易用户注册教程。

(3)窗口缴费

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到办理的窗口进行现场缴费,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

七、支付时限

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其中,国内业务发放《缴费通知书》,国际业务发放《商标国际注册缴费通知书》。 

八、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四条【商标的注册申请】;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第二十三条【注册申请的另行提出】;第二十四条【注册申请的重新提出】;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第四十条【续展手续的办理】;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的变更】;第四十二条【注册商标的转让】。  

 

伊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南

 

一、相关依据

(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157号)。

   (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0〕22号)。

二、维权援助受理条件

(一)提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单位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提交有效的权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本人签名)。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申请事项和事由的说明文件、佐证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网上申请:http://www.ipwq.cn(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

(二)线下申请:伊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三)办理时间:收到有效齐全的受理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根据事项难易程度)。

(四)联系电话:0458-6167049。

(五)收费标准:免费。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知识产权创造相关

一、商标注册申请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变更申请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项目变更的申请。

三、商标更正申请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更正申请。

更正内容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

四、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申请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转让或移转注册商标申请。

五、注册商标续展申请受理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六、专利申请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申请流程等相关工作,包括专利申请程序,提供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七、专利费用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费用的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运用相关

八、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受理

受理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提交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

九、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办理登记

受理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人与质权人提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十、专利转让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转让人或受让人提出的转让专利有关事务的咨询服务。

十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权出质人与质权人专利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申请事务的咨询服务。

十二、专利开放许可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权人提交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事务的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

十三、知识产权维护援助咨询服务

向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维权援助咨询服务。

十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受理

向社会公众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等服务。

十五、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申请受理

受理社会公众、纠纷当事人的纠纷调解申请,对当事人纠纷争议点进行调解。

知识产权管理相关

十六、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申请、审批、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

十七、专利申请流程事务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申请流程事务咨询。

十八、商标注册申请事先咨询

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现场事先咨询服务,帮助申请人查询拟申请注册商标的合法性、显著性及在先权利冲突情况,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十九、商标业务咨询

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商标申请业务咨询、商标申请流程及状态信息咨询服务。

向申请人提供注册商标申请补正、驳回复审、撤销等业务咨询服务。

二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业务咨询

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业务咨询。

二十一、专利信息检索

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信息的查询、检索、分析服务。

二十二、黑龙江省专利奖咨询

向社会公众提供黑龙江省专利奖项事宜相关咨询。

二十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咨询

向企业提供申报黑龙江省专利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二十四、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资金项目咨询

向企业提供申报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指南

商标品牌指导站接受辖区市场主体关于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内容相关的咨询或投诉,并及时指导市场主体将案件举报信息对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一、注册指导服务

(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及后续业务的咨询和指导、产业集群品牌注册的帮扶指导、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二)具体服务流程包括:

1.通过商标品牌信息库提示或对辖区市场主体主动走访调研,获取市场主体的申请注册需求;

2.根据调研情况,同时结合市场主体意愿,进行注册评估;

3.评估办理商标业务的市场主体是否具备主体资格,所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属于禁止注册或恶意注册范畴;

4.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由工作人员发给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5.跟踪商标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及时指导市场主体应对确权纠纷;

6.业务办理成功后,及时更新商标品牌信息库。

二、运作管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商标品牌制度建设、商标品牌资产运用建议、商标品牌使用管理及推广建议、商标使用不规范现象预警提示,商标信息变更和商标转让及时提醒办理变更或转让申请手续、专业第三方服务等。

(二)具体服务流程包括:

1.根据辖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调研情况和实际需求,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指导;

2.指导辖区市场主体建立与其运行相适应的商标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商标使用制度、许可制度、印制制度等;
    3.指导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开展交易、评估、质押等运作管理;

4.由工作人员向企业发送商标指导建议书;

5.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利用专业第三方服务;

6.持续跟踪服务效果,并实施改进;

  7.及时更新商标品牌信息库。

三、维权受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受理商标的维权咨询、投诉举报及指导证据收集等服务。

(二)具体服务流程包括:

1.受理辖区市场主体的维权需求;

2.现场对市场主体的维权需求进行分析指导,整理核对相关证据材料;

  3.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建议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并及时提交投诉举报材料;

  4.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及时收集处理信息,必要时主动提供协助;

5.针对市场主体维权的难点和代表性问题,邀请知识产权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给予分析解答。

 

伊春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指南

 

一、职能和任务
1.排查和掌握辖区各类知识产权矛盾纠纷。
2.及时受理、公正调处知识产权类矛盾纠纷。
3.对难以调处的重大、疑难、易激化纠纷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并积极参与疏导化解。
4.配合宣传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开展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调解优势

1.缩短解决时间。第三方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原则上自接受委托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案,相比诉讼需耗费的时间,审前调解程序十分便捷。
    2.节约诉讼费用。选择审前调解程序,若调解成功,法院可依据双方确认的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3.具有法律竞争力。经审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调解协议的条款可以保密不公开。 

 

伊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指南

 

一、服务机构

铁力市普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事项

公司服务事项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运营、相关软件开发指导;提供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普及和宣传;开展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和检索服务。

三、服务指南

1.技术支持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运营相关指导服务

2.软件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运营相关软件开发服务。

3.政策宣传服务:向公众传达政府制定的政策内容、政策目的、政策背景等信息,以促进公众对政策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4.基础知识服务:提供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普及和宣传。

5.信息查询服务:提供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和检索服务。

信息分析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评估、预6.警等服务,帮助用户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7.咨询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咨询和意见,帮助用户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8.政策对接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解读和政策申报服务,帮助创业者了解和获取各类创业政策支持,提升创业成功率。

9.园区入驻服务:协助创业者选择适合的创业园区,并提供入驻流程指导、场地租赁、创业培训等支持,促进创业者的顺利入驻和发展。

10.企业技术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合作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1.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专利申请、版权保护等服务,帮助企业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提升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专利申请服务指南

 

    一、申请专利的步骤

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

二、申请专利需要提交的材料:

  1.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一份。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2.以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专利电请文件及手续,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三、专利申请时限:

国家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业务咨询电话:6167175  6167075

专利业务咨询地址:伊春市伊美区迎宾路30号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