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伊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伊春市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伊春市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市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信息。 
    市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分类、发布机构、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日期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伊春市政府对外公布政府信息渠道

 1. 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c.gov.cn

 2. 伊春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可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中《伊春市人民政府公报》栏目。

 3. 伊春市人民政府公众号:“伊春市人民政府”。

 4. 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

 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0458-3777771  联系人:解永辉

 图书馆查阅室  电话:0458-3083798  联系人:马婧

 档案馆查阅地  电话:0458-3765187  联系人:王晓伟

 三、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市政府信息公开。

 1.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yc.gov.cn/docweb/docList.action?channelId=4720&parentChannelId=4706),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 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伊春市政府办公室(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办公地址:伊春市政府办公楼主楼326室,联系电话:0458-3878323,邮政编码:153000 )。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伊春市政府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伊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458-3878323

 邮箱:ycszwgkb@163.com(此邮箱不接受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