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经市委批准同意的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现将《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反馈给我局法规科,并发至ycszfhsxjsjfgk@163.com邮箱。
联系人:宋晓敏 联系电话:6119207 18845844847
附件:《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