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伊春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王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 伊春银保监分局
伊银保监复〔2021〕10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关于王东任职资格审批的请示》(嘉农信发〔2021〕9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东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的任职资格。
你联社拟任理事长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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