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存量垃圾场垃圾治理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已完成整改的城镇垃圾治理方面问题开展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9】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7处无害化垃圾处理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我市7处无害化垃圾处理问题分别为丰林县2处、金林区2处、友好区1处、汤旺县(原乌伊岭区)1处、朗乡林业局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达到销号条件。
二、责任单位∶伊春市委、市政府。
三、完成情况∶我市7处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
五、举报受理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8-6111510。
联系地址∶黎明路70号
特此公示。